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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革有害物质须“限量”

发布日期:2007-6-13  类型:免费文章  作者:  来源: 温州日报   点击 4715


    本报讯(肖新华 林琼秋)一项新的国家强制标准即将实施,这与温州广大制鞋企业关系密切。市质检院昨日通过本报提醒广大企业,《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的限量》强制性标准将在今年12月1日开始实施,它对日用皮革和毛皮产品上的23种偶氮染料和游离甲醛进行限量,相关生产和经销企业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,加强原材料的进货检验,避免今后产品质量出现不合格现象。

  偶氮染料、甲醛在皮革制造行业被广泛使用,然而偶氮染料及游离甲醛不仅严重污染环境,而且会危害人体健康。特别是在皮革、毛皮的加工生产过程中,一些偶氮染料还可分解出的23种有害芳香胺,并诱发皮肤病及癌症。为此,我国特地制订了《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的限量》强制性标准,对23种偶氮染料和游离甲醛进行严格限量。

  目前,皮革和毛皮在我市制鞋业、箱包以及服装业中都有较广应用。由于该新标准刚刚颁布,广大企业对标准的详细条款了解不多,因此在标准实施前针对性地做好产品的各项检验十分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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